旅行最怕的就是選錯飯店或旅館~住起來不舒服的話隔天全家旅遊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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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設施

  • 31 間客房
  • 餐廳
  • 24 小時櫃台服務
  • 空調
  • 每日客房清潔服務

闔家歡樂

  • 冰箱
  • 獨立浴室
  • 免費盥洗用品
  • 每日客房清潔服務
  • 吹風機
  • 咖啡機/沖茶器

鄰近景點

  • 中壢夜市 (0.5 公里)
  • 國立中央大學 (3.8 公里)
  • 桃園國際棒球場 (5.3 公里)
  • 桃園中國家具博物館 (9.4 公里)
  • 金蘭醬油博物館 (10.8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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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已婚的54歲陳姓男子,兩年多前結識一名45歲的林姓長笛老師,兩人隨即陷入熱戀,陳男多次開車載著林女出遊,甚至躲在新店山區「車震」,兩人在車上鹹溼對話和交歡的聲音全被陳男妻子錄下,憤而對兩人提告通姦。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陳男兩年多前與林女結識,兩人隨即展開曖昧並陷入熱戀,陳妻察覺丈夫有異,便在丈夫的車上安裝了竊聽器,不料錄下了陳男與林女兩人在車上露骨對話,林女說:「你已經站起來了」;陳男邊呻吟邊嚷著:「我超級想要的...這就是天造地設預訂酒店」、「這種事情它為什麼讓人家這麼快樂」等語,甚至錄下了兩人長達10分鐘的喘氣聲。

陳男則辯稱,因為妻子也有外遇,才會故意製造「假音效」想氣他,指控小王破壞家庭,不過法官指出,妻子早在3年前就沒有再和該名男子見面,因此不採信陳男說詞。陳男不死心拿出佯稱是「案發當天」所穿的內褲,要求法官鑑定上面有無殘留陳女的體液以證明他的清白,不過法官無法辨認內褲確實為當天所留下,遭到駁回。

士林地院最終依通姦罪,分別判處兩人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另還得賠償陳男妻子30萬元,仍可上訴。

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藝人大S「徐熙媛」老公汪小菲經營的S HOTEL,遭媒體揭露經營辛苦,11日汪小菲暴怒,在微博發出七百多字的正式聲明,要求三日內道歉,否則一定提告。

汪小菲在微博上表示,「對台灣這本《鏡週刊》公然造謠,毫無證據的誹謗感到極其無語,毫無任何依據的道聼塗説和撰寫也敢在雜誌封面上報導,難道法律在他們眼裡完全被藐視?我已決定對這本雜誌正式提告,以正視聽!還企業一個公道!」話語之中仍是相當氣憤。

聲明中,特別強調「財務吃緊」的報導完全是無中生有,與事實不符,還提及,「S HOTEL於今年十一黃金周,每天都是滿房,得到很多大陸及台灣客人的支持。」更表示,「敬請《鏡週刊》於『三日』內向汪小菲先生公開道歉,且在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等四大報頭版各1/2版面登報道歉,否則汪小菲先生將循法律程式追究其法律責任,謹此向各界聲明。」

▲汪小菲(左)曬出女兒小玥兒的照片,神似媽媽大S。(合成圖/翻攝自微博、臉書,2017.05.29)

完整聲明如下:

汪小菲先生為捍衛名譽信用及商譽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針對鏡週刊的不實報導聲明

「鏡週刊」於民國106年10月11日出刊的第54期雜誌於封面及第8頁起以聳動不實的標題「S HOTEL財務壓力重 ?」及內容報導;但該報導的標題及內容與事實不符,對汪小菲先生的名譽權及商譽信用損害甚鉅。為此,汪小菲先生特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介南律師代為發表聲明,茲分別澄清說明並駁斥如後,以澄清事實:

一、「鏡週刊」所稱「S HOTEL財務壓力重」、「S HOTEL傳出經營辛苦」、「財務吃緊」等等云云,完全是無中生有,與事實不符。

二、「S HOTEL」於今年「十一黃金週」,每天都是滿房,得到很多大陸及台灣客人的支持。

三、「S HOTEL」請來國際知名設計師菲力普.史塔克(PHILIPPE STARCK )設計,HYG餐廳也請到丹麥米其林二星廚師指導,以平實價格提供高品質餐點,標新立異而獨具特色,廣受消費者好評。

四、未料,「鏡週刊」於民國106年10月11日出刊的第54期雜誌於封面及第8頁起以聳動不實的標題「S HOTEL財務壓力重 ?」及內容報導散佈不實內容,虛構「S HOTEL財務壓力重」、「S HOTEL傳出經營辛苦」、「財務吃緊」等等,除明顯與事實不符外,更已經嚴重損害到汪小菲先生之名譽權丶信用及「S HOTEL」商譽,令汪小菲先生非常痛心及無法接受。在此,汪小菲先生希望「鏡週刊」從現在起立刻回收已出刊的第54期雜誌及發表澄清聲明;也希望所有媒體或人士勿受不實言論誤導,再次輾轉散佈。

五、「鏡週刊」上開不實報導業已涉及《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同法第313條妨害信用罪及《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等,敬請「鏡週刊」於「三日」內向汪小菲先生公開道歉,且在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等四大報頭版各1/2版面登報道歉,否則汪小菲先生將循法律程式追究其法律責任,謹此向各界聲明。

聲明人:汪小菲

代理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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